全区各有关单位:
为大力实施质量兴区战略,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业重视质量工作、加强卓越绩效管理,有效提升我区的整体质量水平,促进我区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和赣南苏区发展振兴,我区人民政府设立了南康区区长质量奖,并从公告之日起正式启动2014年赣州市南康区区长质量奖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区长质量奖是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,由南康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,区政府和区长审定批准、表彰和奖励,授予为我区质量振兴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或组织。
二、区长质量奖的评选以单位自愿申请为基础,坚持科学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和高标准、严要求、好中选优、宁缺勿滥的原则,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评审,不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。
三、区长质量奖每年度评审一次,每年度获奖单位不超过3个,获奖单位由区财政奖励奖金20万元。
四、区长质量奖申报时间为2014年7月2日至7月20日,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。评选活动要求及时间安排等详见《关于开展2014年赣州市南康区区长质量奖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康区质兴区发〔2014〕2号)等文件,可到赣州市南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(网址:http://zjj.nkjx.gov.cn)“质量兴区”栏目中查询,申报表也可在本栏目中下载。
五、联系地址:赣州市南康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(区文峰路23号区质监局四楼业务股)。联系电话:6627691。
赣州市南康区质量兴区工作领导小组
2014年6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