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区“小微信贷通”融资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出台
来源:南康区家具协会
作者:南康区家具协会
阅读量:89
日期:2014-07-28 15:55

        本网讯 从区民营企业管理局、财政局获悉,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导向作用,切实改善我区小微型企业融资服务环境,缓解小微型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,我区“小微信贷通”融资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于近日出台。

据了解,“小微信贷通”模式是指赣州市财政拟安排750万元,区财政11比例配套750万元,合计1500万元,存入指定合作银行账户,作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保证金。财政以保证金为限承担有限责任,贷款企业无须提供抵押和担保,合作银行按不低于保证金8倍放大贷款额度(即1.2亿元)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。贷款利率遵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,按最高上浮上限不超过30%为幅度计取。

据悉,“小微信贷通”将重点支持区域范围内的实体企业,合作期为一年一期,贷款企业名单由“小微信贷通”协调办公室推荐,银行审核。单个企业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60%,但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。申请“小微信贷通”贷款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、无不良信用记录、企业在本地以连续政策生产经营2年以上、资产负债率在60%以下、上年度缴税3万元以上、未享受“财园信贷通”等。(文 钟天明 卢芳芳)